1957年10月,开始筹建新城宾馆,1959年10月1日正式建成投入使用,被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办公厅正式命名为“新城宾馆”。
2000年8月,经国家旅游局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研究,批准内蒙古新城宾馆为五星级旅游涉外饭店。2001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批准成立内蒙古新城宾馆旅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属自治区国资委监管的自治区直属国有企业。2005年10月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新城宾馆自运营以来,始终是自治区党委、政府接待性国宾馆,担负着接待自治区重大接待任务、外国元首以及各界宾客的重要任务,是自治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对外窗口。
创建于
豪华客房
多功能会议厅
2个大会堂可接待